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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专利申请授权时间的十个方法(下)!

发布时间:2022-09-16 09:31:52 浏览:

缩短专利申请授权时间的十个方法(下)!

上篇文章我们已经介绍了缩短专利申请授权时间的五种方法,下面再来一起看看剩余的五种方式:

6、充分运用加速审查制度

现阶段,加速审查制度主要包含两个:一个是优先审查制度;一个是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依据《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环保节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技术、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低碳技术等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优先审查。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人优先审查审批的时候起30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相较于一般审查自进到实质审查阶段到下达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往往要1年左右的时间,已大为减少,代理机构的答复期限由最多4个约变为一律2个月,更何况,总的审查时间将严格控制在1年内,进而相较于一般案件的处理时间,能够节省最少1到2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优先审查案件转化成一般案件的情形,避免“前功尽弃”。针对PPH,在一次申请的受理局对于该申请中最少一项权利要求确定能够授权时,申请者可以利用该结论在后续其它申请的受理局提出加快审查请求,审查员能够把它作为重要参考加速案件处理,进而节省专利申请在当前受理局的处理时间。

7、减少和审查员的书面沟通次数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实质审查后,将下达审查意见通知书,而下达的次数通常是在2到3次内,多的可以达到5次、6次,因为每次下达审查意见都将有在途时间、回复时间、审查员再审查时间,多一次审查意见,将多出1到5个月。为了能减少专利申请案件的处理时间,理应尽量减少与审查员的书面沟通时间。必要时,应与审查员进行电话沟通,尤其是在专利申请的缺陷主要集中在非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上时,通过电话沟通可大大节省案件处理时间。针对新颖性、创造性的答复,也应该尽量“一步到位”,不宜寸步不让或做过多无谓的争论。

8、尽量按照审查员的意见进行处理

申请者能通过意见陈述表达自己的建议权,审查员则可依据全案的材料对案件迈向做出决定性结论。当审查意见通知书明确给出了答复建议或是指明了专利申请的修改方向时,除审查意见存有技术理解偏差较大、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等对专利申请具备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之外,如果仅仅是归属于尺度把握的松紧问题,那么理应尽可能的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处理,进而能够避免再度下达审查意见通知书,节省来回往复的时间。

9、减少专利申请审查意见的答复时间

通常情况下,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为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为2个月,再加上中途时间15天,总计有135或75天。因为审查员审查案件一般是按照收到回复的时间先后来安排审查进度的,为了能减少审查时间,申请者理应或是督促代理人在接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尽可能快地进行答复,而不要等接近专利申请案件答复的绝限时才进行答复。用这种方式将时间主动权控制在自己手上,有益于减少案件整体处理时间。

10、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专利申请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多项官方费用。这些费用是否能及时缴纳将影响到案件的处理进度。比如,对于申请费用,尽管缴费的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是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时候起15日内,但是,若是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缴纳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则无需等待缴费期,二直接进入初步审查程序。对于实质审查费,尽管能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费用,但是,理应尽可能早地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比如,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费用。及时缴纳相关费用,能够避免因为费用问题影响到专利审批程序的推进,有益于节省专利申请的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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